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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民意声声入耳 抓落实事事上心——罗平县人大回应群众关切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更新时间:2017-12-11 来源:罗平县人大选联委 作者: 张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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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全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提出建议135件。为督促承办单位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罗平县人大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
  一是督办任务分解。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按常委会领导分工和各工委对口联系单位进行分解,明确督办领导和督办工委。
  二是跟踪了解办理进度。到办理单位适时了解和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承办单位不断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在所提建议的解决率上下功夫。
  三是调查研究,推动建议办理。在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后,深入基层对答复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建议情况,与各乡镇乡和相关承办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办好每一件建议,推动每一项工作。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等不按规定办理落实代表建议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将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委员会落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是开展专题民主评议。从135件代表建议中,抽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7件建议,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评议,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县电视台、《罗平人大》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六是积极探索杠杆撬动效应。财政拿出100万元资金对13件代表建议办理给予补助,有力的撬动了县、乡、村各级和承办单位的各类建设资金650.82万元投入到建议办理中去,有力促使了5件C类建议、4件B类建议、1件D类建议的转化为A类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围绕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强化督办工作,创新健全办理机制,从而进一步推进了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和实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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