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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更新时间:2017-12-2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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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上午,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雪、李桂珍、董云昌、聂祖良、高阳、展宏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少文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仪式。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根据《曲靖市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举行本次宪法宣誓仪式。
  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在向新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中华,副市长、公安局长聂涛,副市长黄太文,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袁学红颁发任命书后,杨中华抚按宪法领誓,带领新任命人员集体面朝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杨中华、聂涛、黄太文、袁学红还作了任职发言。
朱兴友强调,各位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词,履行承诺。一是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自身的职责,扎实工作;三是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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