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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更新时间:2017-12-29 来源:罗平县委宣传部 作者: 李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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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述职评议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评议。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甫,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正萍、山中会、李吉平、蒋友贵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涛武,县人民法院院长武韶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苍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列席会议。
  会前,朱甫针对述职评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看待和支持配合此次述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围绕重点依法评议,参评人员在议发言询问上,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论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评议,参加这次评议的要抛弃个人恩怨,认真履行职责,珍惜和正确行使好评议权,真正体现评议的民主性和客观公正性。述职评议对象要虚怀若谷,诚恳接受各方面的评议意见,认真对待评议结果。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的县人大代表听取了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进行了评议发言和询问,为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随后,现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22个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他们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打分”,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就下一步工作,朱甫要求,要认真做好问题反馈,针对参评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述职评议对象要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四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抓好跟踪督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整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并对重点整改内容列出时间表,督促述职评议对象按时完成。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同时向述职评议对象本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对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95%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满意率在60%至70%之间的且最后两位,县人大常委会将向县委建议对其约谈或者职务调整,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报告,并建议免去其相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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