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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人大:聚焦经济发展 持续监督发力

更新时间:2018-01-02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 作者: 陈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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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平县第十七届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在围绕中心上用心、服务大局上着力、增强实效上用劲,正确依法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把支持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努力推进“一府两院”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个,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查检查15次,组织代表开展工作和述职评议2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一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重点,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增强监督预算决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管好政府“钱袋子”,保证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规范有序进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坚持提前介入,听取和审议了年度财政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情况报告,督促县政府加强财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职能运转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各项事业支出需要。面对财政增收困难局面,通过专题调研、会议审议,形成了《加强罗平县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大力支持和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对提出的审计意见,督促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各类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以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为重点,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关注宏观经济运行,组织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新型工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阿岗水库移民搬近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结构调整等意见,要求县政府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等重要经济工作,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培育力度,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聚焦民生保障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监督。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改革成果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综合运用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走访查看、召开各类座谈会的基础上,采取点面结合、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发放意见征求表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脱贫攻坚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违法建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听取和审议其专项工作报告,对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和视察、检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反复多次审议和督促办理,有力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支持殡葬改革,对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询问情况,整理形成综合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受委托和组织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有关工作的调查调研,以此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切入点,紧盯整改结果反馈,出台了《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和《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认真做好“二次回审”工作,对会议形成审议、评议意见,及时送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加强跟踪监督,实时掌握办理情况,督促按规定的时限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审议,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取消基本满意,只设满意、不满意,对测评结果达不到要求的,责成重新办理再次报告,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聚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贯彻实施作为监督重点,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积极开展法律监督。组织对贯彻实施《畜牧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学前教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促进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组织对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刑事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会议审议意见,要求法院、检察院认真落实办理,有力地推动司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完善信访交办、转办、限期督办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切身利益,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聚焦作风转变和服务意识增强,加强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监督。进一步俢改完善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13条,督促被评议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使一些自身存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达到了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开展的目的。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出台了《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召开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对政府22个工作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评议,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履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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